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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赋强公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5-08-26 发布人:深圳市先行公证处 詹欣婷


 

                        

摘要:赋强公证是指通过公证机关对一份协议进行公证,以提高其证据力和执行力的一种方式。在检察工作中,赋强公证可以为检察机关提供更强的证据和执行保障,加强检察工作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然而,在应用赋强公证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执行难度大、申请程序繁琐等问题限制了赋强公证的有效性和实际应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公证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合作,提高赋强公证的宣传和推广,提升公证机关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以进一步提高赋强公证的效力和作用。通过克服这些问题,赋强公证在检察工作中将能够更好地发挥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加强对赋强公证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为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提高法治水平提供有益的借鉴和经验。

关键词:赋强公证 检察机关 证明力 执行力 公信力

一、研究背景

近日,某检察机关召开某行政机关与某企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该机关在全市率先引入赋强公证程序,以保证执行和解协议的强制效力,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一案件涉及的企业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和公司搬迁等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履行行政诉讼判决,遭到行政机关的罚款处罚,因此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产生了争议。在检察院的介入下,他们积极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涉案企业、行政机关以及听证员共同参与,最终促成了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执行和解协议。同时,为确保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处邀请公证员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了赋强公证。

公证处依据现行法律政策,并依托赋强公证的优势,主动介入检察案件中,通过“赋强公证+检察听证”的方式促成行政执行和解。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行政处罚的顺利执行,还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司法温情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引入公证力量为检察机关提供了更强的证据和执行保障,加强了检察工作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实现了共赢的局面。

赋强公证作为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在这一案件中,通过赋强公证,公证员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使该协议具备了强制执行的效力。这不仅增加了协议的可信度,也为执行机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协议的有效执行。此举不仅在该案件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赋强公证的概念与优势

赋强公证,即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也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进行了认定。[2]

赋强公证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协议的履行,并减少纠纷和争议的发生。通过公证的强制执行力,协议的签署双方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无法擅自违约或否认协议的有效性。为各方提供法律保障和信心,促进公平交易和法律秩序的维护。

赋强公证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具有不同的名称和程序,但其核心概念相似,即通过公证机关的介入,将协议或合同赋予法律效力,以确保其强制执行,并作为有力的证据用于司法程序。

具体而言:首先,由赋强公证当事人双方共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公证机构依据申请及审查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未如约履行,则债权人有权依据该文书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该执行证书具有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及履行情况的效力,债权人在获得执行证书后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能使债权人不经法院裁判而迅速取得执行依据实现债权,[3]对于预防社会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具有关键性作用。

赋强公证在实践应用中,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提高证明能力,保障公平正义。公证是一种法律程序,通过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的介入,将特定事实、行为或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加以确认,并以公证书的形式予以记录。公证书是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公证文书签订过程要求公证人员参与,如此,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操作风险及合同法律风险,且经公证的文书更是直接赋予了证据效力,从而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

(2)降低债权实现成本,提高维权效率。赋强公证在债权实现和维权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作为公证制度发挥纠纷预防功能的重要方式,赋强公证能够在纠纷发生之前为当事人提供保障,防范纠纷产生的风险。此外,赋强公证还能降低交易和维权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赋强公证的协议,债权人可以不经诉讼直接成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这意味着赋强公证可以省去繁琐的诉讼审判流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同时,赋强公证还可以节省诉讼阶段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成本,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提高维权效率。

(3)节约司法资源,助力执源治理。赋强公证使得一部分纠纷可以直接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处理,避免了繁琐的审判程序。这可以有效减轻法院的负担,节约司法资源,使法院能够更专注地处理重大和复杂的案件。尤其在一些日益增长的民事案件中,赋强公证的应用可以有效缓解法院案件积压的问题,提高司法效率,为执源治理提供支持;此外,赋强公证有助于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纠纷的产生。同时,当债权人需要追索债权时,赋强公证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提高债权的实现效率。这有助于加强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促进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通过赋强公证的应用,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还能够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提高执源治理的效能。

 

三、赋强公证在检察工作中的意义

赋强公证能够为检察机关提供更强的证据保障。作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依靠证据进行事实查证和证明。而赋强公证作为一种较为权威的证据形式,可以为检察机关提供更强的证据保障。在检察工作中,(一)赋强公证可以对案件涉及的证据进行真实性认证,确保证据的可信度。公证机关会对涉案证据进行认证和核实,包括确认证据的来源、制作时间、完整性等,从而防止证据被篡改、伪造或损毁。这样一来,检察机关可以更加确信所使用的证据是真实可靠的,减少了案件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证据争议。(二)赋强公证可以验证证据的合法性,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公证机关会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例如确保证据的获取符合法定程序,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是否经过合法授权等。这有助于排除非法取证和违反程序规定的证据,确保在检察工作中使用的证据合法有效,提高了案件审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三)赋强公证可以赋予证据更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公证机关作为第三方中立的机构,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通过公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得到认证,使其在法庭上具有更强的说服力。这有助于检察机关在起诉阶段向法庭提交强有力的证据,增加了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四)赋强公证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选择将涉案的协议、文件等重要证据进行公证,以确保其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认证后,可以防止证据被篡改或损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公证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护,使其在司法程序中更具有公正性和公平性。

检察机关可以依靠赋强公证来加强对协议的执行力。在涉案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不履行协议,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利用公证来加强执行力。(一)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公证书:当检察机关获得有关违约事实的证据并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后,公证机构会出具相应的公证书。该公证书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提交给法院。法院会依据公证书的内容,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约方进行强制执行。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执行的效力和效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违约方履行协议的压力。(二)申请人依据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书作为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申请人可以依据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重新提交证据,大大减少了执行难度。

赋强公证可以减少检察工作涉案协议的纠纷。涉案协议的纠纷是检察工作中常见的问题之一。而公证机关可以在协议签署之前对协议进行审核,并在签署之前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不合法、不公平条款。通过审核和纠正不合规的条款,可以避免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和纠纷,减少后续的法律冲突。从而提高法律效力和公信力,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被法院普遍承认,可以加强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当协议涉及到争议和纠纷时,公证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提供给法院,加强协议的证明力和可执行性。同时,公证过程的公开透明性也提高了协议的公信力,使得协议签署双方更加认真对待协议的履行。双方知道协议经过公证机构的审核和认证,具备法律效力,一旦违约将面临强制执行和法律责任。这种强制执行和法律约束的威慑作用促使协议双方更加谨慎和认真地履行协议的各项义务,极大程度降低了协议纠纷的风险。

赋强公证可以加强司法公正的实现。(一)公证机关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不隶属于任何一方,具有中立的地位和职责。在协助公证机关进行赋强公证时,检察机关可以参与并监督公证过程,确保公证机关的审查和认证工作独立、客观、公正。这种独立中立的身份和角色有助于避免利益冲突,保障协议涉及方的合法权益。(二)公证书作为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公证机关会对协议的相关事实进行核实和记录,并在公证书中载明相关内容。这使得公证书成为有力的证据,在司法程序中具有较高的证明力。检察机关可以依据公证书所记载的事实和内容,作为支持自己主张的重要证据,增强其在法庭上的说服力,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三)公证机关会对涉案协议的相关证据进行认证和核实,包括确认证据的来源、完整性等。通过公证过程,可以有效防止证据被篡改、伪造或损毁的可能性。这为检察机关提供了更可靠和保障的证据,减少了案件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证据争议,维护了司法公正的原则,加强司法公正的实现。

 

四、赋强公证在检察应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赋强公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虽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赋强公证的申请程序较为繁琐

赋强公证需要双方协商并共同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程序较为繁琐。部分公证机关受理范围不统一,不同的公证机关对协议的受理范围存在差异,有些公证机关只受理特定类型的协议,导致协议在赋强时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同时,赋强公证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如果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公证机关可能不会受理申请。这就对检察机关在实践中的运用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公证机关可以加强制度建设和标准化操作,建立和完善赋强公证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程序和要求,统一操作标准。制定统一的申请表格和材料清单,简化申请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检察机关可以与公证机关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可以提高申请赋强公证的效率。例如,建立联动机制,使检察机关可以在办理相关案件时直接与公证机关进行沟通和协商,简化申请程序。此外,加强对赋强公证的宣传和推广,鼓励协议签署双方主动申请赋强公证,有助于提高赋强公证的普及率和使用率,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

2.赋强公证在实践中的执行难度较大

虽然赋强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在实践中执行起来较为困难。一方面,赋强公证的执行需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对赋强公证的认可程度不一,有的法院可能对赋强公证持保留态度,甚至不予认可;另一方面,涉案协议的违约行为可能涉及多个地区或国家,执行难度较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检察机关可以与相关部门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强协作,提高涉案协议的执行力。与法院的合作可以包括加强对赋强公证认可的宣传和培训,促进法院对赋强公证的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时,通过加强赋强公证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赋强公证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可以促进赋强公证的普及和使用,增加赋强公证执行的效果和效率。  

3.赋强公证需要公证机关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赋强公证需要公证机关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如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对协议内容的理解程度、公证证据的收集和保管能力等。如果公证机关的素质和能力不足,可能会影响赋强公证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公证机关应该加强对公证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组织培训课程、研讨会和知识分享等方式,公证机关可以不断更新公证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使其能够胜任赋强公证工作。此外,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与公证机关的合作,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赋强公证的质量和效果。定期评估公证机关的工作情况,建立反馈机制,对公证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从而提高赋强公证的专业水平。

相信,检察机关通过与公证机关的紧密合作、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协作和提高专业能力等对策,可以进一步推动赋强公证的发展和应用,提高其在维护法律秩序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五、结论

赋强公证作为一种较为权威的证据形式,在检察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为检察机关提供更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增强检察机关的维权能力和协商能力,促进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实践中,赋强公证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执行难度大、公证机关素质不高等。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公证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合作,加强赋强公证的宣传和推广,提高赋强公证的普及率和使用率,提高涉案协议的执行力,加强公证机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措施,从而进一步提升赋强公证的效力和作用。

总之,赋强公证对于检察机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通过加强公证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合作,优化赋强公证的流程和管理,克服赋强公证在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可以更好地发挥赋强公证的作用,使赋强公证的效力和权威性得到提升,促进检察机关的工作顺利进行,为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公平正义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 37 条第 1 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45 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3]张登科.强制执行法[M],三民书局有限公司2007年版。


本文原载于:詹欣婷."浅析赋强公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楚天法治》2023年9月.经许可收录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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